
为积极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建立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针对2019年新扩大管辖的行政案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建立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落实到实处,聘请一大批行政机关法务、专职律师、退休老法官担任本院特约调解员,专门就本院行政案件开展诉前争议化解工作。
4月17日下午,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向吉林省开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冷保亭颁发《聘书》,正式聘请冷律师为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特约调解员。冷律师自2009年以来,一直为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长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登记及房地产管理等业务经验。2018年,受聘为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长春市辖区住房保障、行政执法、房屋交易登记、物业基金管理等提供法律服务并代理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每年代理的房屋登记、行政征收等行政诉讼案件不少于35件。因在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方面的优秀业绩,现受聘作为长春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律师。
聘任行政机关专职法律顾问作为本院特约调解员,不仅能够有效壮大本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六有”机制中“有人员”的人员队伍,更能为本院下一步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工作中,奠定坚实基础。聘任冷律师作为本院特约调解员,能够直接落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特别是对土地行政撤销、房屋行政撤销等一系列涉及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案件,能够第一时间与行政机关专业法律顾问对接,了解、探讨、化解行政纠纷,“一步”实现行政纠纷诉前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节省了法院司法资源。
下一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强化与行政机关专业法律顾问的有效对接,为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真正实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发挥好法院履行司法的社会功能,减少当事人诉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